各学院:
公共选修课是学校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个性和兴趣,增强学生能力,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落实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为保证本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顺利,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鼓励教授为本科生开课。
2.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学分要求:
开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申报课程总学时课设定为16、24及32学时,即每门课为1学分、1.5学分及2学分。
(三)教学任务量要求:
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教学班总数不允许超三个。
(四)教学班人数规定:
每门公共选修课选课学生在30人以上方可开课。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一次授课的学生人数限制在150人之内。对于预计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开课教师应预先设定2或3个授课时间,以便学生选课。
(五)申报课程范围:美学艺术、科学技术、语言文化、创新创业。
(六)授课时间段:
开课教师可以选择以下时间段授课:周一至周日晚间9~11节。
三、申请开课流程
本学期所有公共选修课都采取网上申请,申请教师登陆个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到通选开课申请,
点击“申请”进行申报。
1.以前开设过的公共选修课程,教师需要在课程处点击“选择”,然后在“课程名称”填写处点击“选择”,通过关键字搜索以前开设过的公共选修课名称,建议教师尽量使用数据库中的课程名称申报。
2.对于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教师需要在课程处点击“新增”,然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填写后提交审核。同时,请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开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后,经所在单位教学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纸质版提交到教务处备案,方可审批通过。停开两学年以上的课程再次开课,视为新增课程,按新开课的要求重新申报。(如下图)

3.开课周次统一填写为7-17周,星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填写星期几。(如下图)

4.各位教师根据自己所开公共选修课内容,如果对学生专业有要求的话,可以进行限定,下拉选中即可。如果没有限定就默认为全部。(如下图)

5.保存后提交给本学院教学院长审核,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给教务处审批(夏爱冰老师)。
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本学院申报所有公共选修课情况,提交电子版汇总表到教务处教务科。申请教师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务处教务科电话024-56860900咨询夏老师。通知下发后即刻执行。
教务处 教务科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