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巡考教师工作职责
2015-07-12 18:13  

 

为了切实做好所有考试的巡考工作,促进学校的考风建设,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创造良好的考场环境,现对巡考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1. 按时到四A203对面考务办公室报到,领取巡考牌、巡考记录本之后到指定考区进行巡视。

2. 监督检查考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 检查考场内学生状态,抽查参加考试学生是否携带校园卡,是否携带手机,若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小抄参加考试,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试卷零分记,并送到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工作小组(考务办公室)处理。

4. 检查监考教师的状态,是否佩戴监考牌,是否按照监考要求将监考姓名、举报电话(56860900)、考生座位图写在黑板上。要求监考教师在教室内一前一后监考,对于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如监考期间吸烟、聊天、阅读书报、睡觉、面窗观望等)当场批评指正,并做好记录。

5. 当监考教师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后,将学生和考试违纪作弊证据交给巡考人员,巡考人员负责将学生及证据交给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工作小组,并协助处理,没有将考生移交给违纪作弊处理工作小组之前,绝不允许学生打电话及擅自离开。

6. 考试结束前维护考场周围的秩序,督促提前交卷学生迅速离开考场周围。

7. 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巡考记录,详细记录你检查的考场内学生状态、监考状态,并将巡考牌送回考务办公室。

8. 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室督导组全程跟踪检查,因此巡考必须考试期间全程

在考场周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