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教务处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 负责人签字:
事项名称 |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查询 |
办理依据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
服务对象 |
全校本科生(四年制) |
办理部门 |
教务处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 |
联系地址 |
第四教学楼509 |
联系电话 |
56866610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
办理条件 |
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创新创业学分 |
所需材料 |
《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证书类学分认定申请表》、《网络课程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等 |
现场办理流程 |
学生向学院提交《第Ⅱ类创新创业学分申报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
网上办理流程 |
1、教务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在网上提交的第Ⅰ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后,成绩自动转入; 2、学院(部)审核学生提交的《第Ⅱ类创新创业学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后,在网上提交审核。 |
材料传递路径 |
1、第Ⅰ类创新创业学分: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教务处 2、第Ⅱ类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学院(部) |
办理时限 |
第Ⅱ类创新创业学分:每年12月份 |
收费情况 |
无收费 |
常见问题 |
无 |
相关表格 |
下载地址:http://jwcweb.lnpu.edu.cn/jwc_download/jwc_download_text/jwc_files_jy.ht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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