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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查询流程
2019-11-19 18:56  

单位(部门):教务处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   负责人签字:

事项名称

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查询

办理依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服务对象

全校本科生(四年制)

办理部门

教务处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

联系地址

第四教学楼509

联系电话

5686661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办理条件

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创新创业学分

 

所需材料

 

《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证书类学分认定申请表》、《网络课程学习学分认定申请表》等

现场办理流程

学生向学院提交《第类创新创业学分申报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网上办理流程

1、教务处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在网上提交的第Ⅰ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后,成绩自动转入;

2、学院(部)审核学生提交的《第类创新创业学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后,在网上提交审核。

材料传递路径

1、第Ⅰ类创新创业学分: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教务处

2、第类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学院(部)

办理时限

类创新创业学分:每年12月份

收费情况

无收费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下载地址:http://jwcweb.lnpu.edu.cn/jwc_download/jwc_download_text/jwc_files_jy.htm

备注

 

 

 

(1)附件-自主学习学分认定-流程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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