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7号)要求,学校教务处面对面通知传达了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教务处材料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诚信等情况审核,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决定,择优推荐李会鹏为我校第十一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人选存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13日下班前以电话、信函或亲访等方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56865710。
教务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