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评阅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答卷情况,实事求是地衡量学生对本课程内容理解、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任课教师应该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情况。为规范试卷评阅、试卷档案等相关工作,对考试试卷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试卷评阅
(一)评阅前
1.制定评分标准。根据试题标准答案,确定评分标准。
论文式试卷评分标准:学生基本掌握本课内容,达到教学大纲的低限要求,可给及格成绩;较好地掌握了所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一般要求,可给中等成绩;熟练地掌握了所学内容,完满地完成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目的要求,可给良好成绩;在学习中和考试答卷中表现出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方可取得优秀成绩。
其他试卷评分标准:按照标准答案给出步骤分或得分点。
2.试卷的评分标准要做在学校给出的统一模板上,给分点要清楚。
3.在正式评卷前,对参加评卷的教师进行培训,认真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办法、评分纪律、注意事项等。
4.实行对考生试卷进行试评制度。了解考生答题的具体情况,根据试评,制定出评分细则。
5.根据教研室(课程组)人员情况,实施分工和流水作业。
(二)评阅
1.评卷要按预先做好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卷要求统一用给分法,即试卷上只出现按照得分点答对题时应得的分数,答错的给“0”分,回答不准确的参照标准答案给出应得分数,不出现减分及“√”或“×”等标记。不得只给总分,必须按评分标准在给分点处给出小分。在评卷中前后要一致,评卷要仔细认真,无错评、漏评现象。
2.评卷时一律用红笔,如分数错误确需改动,则必须划掉错误的分数并在划掉处盖章,同时在相应空白处重新写出正确的分数,不能直接在错误的分数上改动。
3.每道大题的得分都要填到卷首中,并在试卷外封皮上要有评阅人和复查人签字或盖章。试卷外封皮在分数统计、计分复查栏处也要有统计人和复查人签字或盖章。
4.核分要保证准确无误。每道小题的得分之和与该道大题的得分要一致;每道大题中的得分点处小分之和与该道大题的得分要一致;每道大题的得分之和与试卷的总得分要一致。
(三)复查和复审
1.复查。小组内评卷教师交叉复核,对错评、漏评、掌握宽严不当、记分错误的,及时通知评卷人员注意并改正。每卷试卷的复查率应达到100%。更正得分时,先删去原评分,记上应得分,复核人员、评卷人员在修改处共同签字。
2.复审。各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组长),对已评阅试卷进行复审。对复审时发现的问题,须与评卷组长及原评卷人共同研究,作出处理。如需更正,由复审人与评卷组长共同签字。复审率不低于考试人数的5%,重点复审60至65分的试卷。
(四)提交成绩和试卷分析
1.试卷阅卷工作应于考后三---五日内完成,网上提交,完成提交后将《试卷分析》以及按学号升序排序的试卷送院教学秘书存档。任课教师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评卷工作时,必须报请教研室(课程组)安排他人评卷,不得拖延。
2.平时成绩要求在成绩单中有所反映。把平时成绩记录在成绩单中,并在成绩单下方的备注栏中注明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所占的分数比例。平时成绩的原始记录要保存好,以备审查。坚决杜绝普遍加分或随意加分的现象。
3.认真做《试卷分析》。试卷和成绩分析是任课教师以一门课程授课班级的全体参考学生数做出的,分析的人数要与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分析内容要翔实,分析要准确,针对性强;同一门课程不同授课教师的《试卷分析》不应雷同。
4.《试卷分析》中的柱状图所示与任课教师的文字分析表述要一致。有平时成绩的试卷,即试卷成绩不足100分的试卷,原则上应按照卷面成绩分析和做柱状图。
5.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等试卷,《试卷分析》按照要求只做一份存档。
二、试卷装订
1.试卷装订的外封皮要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皮。
2.试卷外封皮上每道题的评卷人、复查人、分数统计人、计分复查人、复审人等栏中都要盖章签字。
3.试卷装订内容与顺序。装订顺序为:成绩报告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和成绩分析、空白试卷、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列)、《考场记录》(顺装订线贴在试卷封皮的里面,即沿记录单左侧粘)。
4.装订要求。试卷按小班装订,也可根据试卷具体情况进行装订。在封皮上的装订线处装订。成绩报告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在顶端居中装订。
5.每本试卷的脊背贴好试卷编号、某个学年、某个学期、某个年级、某门试卷等内容的标签。
6.每本试卷要装订得整齐、干净、规范、美观。
三、试后及试卷存档
1.试卷在学院保存至学生毕业3年后。
2.以口试、上机等形式组织的考试,要有试题、相应的软盘等考试资料,同时要有考试成绩的分析报告。
3.教师应通过试卷评阅,及时收集、分析、总结学生答卷中的问题,组织考后讲评,提出今后改进本课教学的意见。
四、其他
1.试卷包含期末、期中试卷。
2.本要求于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