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外毕业设计办理程序

1.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完成审批及备案工作:

(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申请表(审批及备案材料之一);

(2)校外指导单位、指导教师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条件简介(审批及备案材料之一);

(3)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校外单位同意接受做毕业设计(论文)的邀请函。

2.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与学院签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及安全承诺书(审批及备案材料之二)。

3.校内指导教师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批表,并经校内外指导教师、校外单位、学生所在系主任、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审批及备案材料之三)。

4.由学院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审批及备案材料之四)。

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审批权在学院。各学院必须切实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校外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条件严格把关,并与学生签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及安全承诺书,与校外指导单位签订指导协议。只有经校内指导教师、系主任、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设计。

 

二、实习

1.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在网站下载《实习计划安排表》并在实习前一周交到教务处备份,实习前还需要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实习(训)概况及质量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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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结束后,由各学院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实习指导及讲课酬金表》,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实习(训)概况及质量检查表》及实习指导书、实习大纲及部分学生实习报告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查,处长签字后到校财务报销。